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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探親訪友簽證
- ¥1000元
- 預計工作日:5
- 最多停留:15/30/90天
- 有效期:3個月
- 收客范圍:廣州領區
- 面試情況:免面試
簽證材料
個人基本資料
1.護照:提供行程結束后有效期還余6個月以上并頁數完整、無破損、無水漬的護照原件;護照內需至少留有2頁(無需連續)空白簽證頁,不含備注頁
2.照片:提供彩色、白底、2寸、近半年的照片2張原件(需適用像數及規格:寬4.5cm*高4.5cm的要求)
3.身份證:提供清晰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證彩色復印件1份
4.戶口本: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整本所有成員信息頁的彩色復印件1份;若集體戶口,提供戶口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復印件1份
5、結婚/離婚證:提供清晰整本有信息頁的結婚或離婚證的彩色復印件1份;若由法院判決離異,可提供法院判決書彩色復印件(若未婚則不需提供)
6.轄領區內證明:非本領區內的申請人,需提供以下資料中的任一項:居住/暫住證彩色復印件:提供已生效3個月以上有效的居住證或暫住證正反面彩色復印件1份;【若不足3個月者還需提供舊暫住證彩色復印件1份,并需另紙列出辦理居住證機構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】;提供由派出所或居住登記居委會的居住證明原件1份
7.親屬關系公證書:請提供申請人與在日親屬的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(血緣關系的公證書長期有效,婚姻狀況的公證書有效期為三個月)
8. 申請表:如實并完整填寫由我司提供的個人簽證申請表原件或彩色復印件1份
9.邀請方部分資料:日方擔保人證明文件、在日親屬證明文件

身份證明

資產證明

工作證明

學生及兒童
簽證表格
特別聲明